这一篇blog从来没想过要写,而是看到后台统计中有很多人有百度搜索这个词条,首先我有必要澄清一下,百度百科中关于刘晓波的条目与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中的并非同一人,两者有很大的差别,在进行下面阅读的时候请确信 1 您已经是成年人 2 有独立的政治是非观点 3 尊重他人的表达 。
(以下内容摘自 wikipedia)
(以下内容摘自 wikipedia)
刘晓波(1955年12月28日- )是生于吉林长春的中国作家、持不同政见者、著名政治犯,曾任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講師、独立中文笔会第二届、第三届会长。2010年获得諾貝爾和平獎,以表彰他長期以來以非暴力方式在中國爭取基本人權。[1][2]
他曾經參與八九民運,并在2008年發起《零八憲章》。六四之后著书立说呼籲政治改革,长期以来以非暴力方式争取中國基本人權,多次被捕入狱[1]。最后一次入狱是在2009年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目前在遼寧省錦州監獄服刑。
个人经历
[编辑]早年
劉曉波於1955年12月28日生於吉林省長春市的一個知識分子家庭,1969年至1973年隨父母奔赴內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公社插隊下鄉。1974年7月,在他19歲時再次被安排下鄉至吉林省農安縣三岗公社。1976年11月回到長春市在建築公司任職工人。
他於1977年考入吉林大學中文系,并於1982年取得文學學士學位,隨後考入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攻讀文藝學碩士學位。1984年畢業后留校任教,就職于北師大中文系講師。1986年開始在北師大攻讀文學博士學位,幷於1988年畢業。
1980年代中期,刘晓波因对李泽厚的批判而名震文坛。被称为“黑马”[3]。1988年8月至11月应邀赴挪威奥斯陆大学讲授中国当代文学。1988年12月至1989年2月应邀赴美国夏威夷大学讲授中国哲学、中国当代政治与知识分子,并进行该专题的研究。1989年3月至5月应邀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4]
[编辑]参与中国民主运动
1989年4月27日至6月4日,刘晓波在北京参与六四事件,是发起者和天安门四君子之一。1989年6月6日至1991年1月因参与六四事件,被判“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而被捕入狱[5]。1989年9月被开除公职。
由于刘晓波抨击时政、关注民间维权、呼吁为六四平反和要求中国当局进行民主宪政改革,他也成为了中国当局重点监控的对象,在每年的一些敏感时期(如六四周年、两会、党代会等),刘晓波都会被中国当局实施某种程度的软禁,要求不得外出、访友,甚至切断其电话、网络的通讯[6][7][8]。
1991年1月出狱后至1995年5月,刘晓波在北京从事写作及参与中国民主运动。1995年5月18日至1996年1月被监禁在北京郊区。获释后继续从事民运及自由写作。1996年9月因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处劳动教养3年,同年与刘霞结婚,[9]劳动教养随后于1996年10月8日至1999年10月7日执行。1999年10月7日获释,之后一直在北京从事自由写作。
[编辑]起草零八宪章、被捕和审判
2008年,刘晓波发起与参与起草了《零八宪章》,并与300多名中国各界人士一同签署。该宪章于同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60周年时发表。《零八宪章》以捷克斯洛伐克《七七宪章》的风格写成,主要是呼吁言论自由、人权和自由选举[10]。至2009年5月,该宪章有超过8600个签名。[11]
[编辑]被捕与受审
拘捕日期 | 2008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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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捕机构 | 中国北京市公安局 |
拘捕原因 | 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5] |
审判日期 | 2010年2月11日 |
审判机构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罪名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刑期 | 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
入狱时间 | 2010年5月26日 |
关押地点 | 遼寧省錦州監獄 |
出狱时间 | 2020年6月21日 |
《零八宪章》起草后,2008年12月8日,刘晓波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12月9日被监视居住。12月11日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对刘晓波可能面临长期监禁表示担心。12月14日,香港支聯會三團體在中聯辦外示威要求釋放劉曉波。[12]
2009年6月23日,刘晓波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经中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晓波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3]。一审判决书[5]指控刘晓波在“观察[14]”、“BBC中文网”等境外网站上发表 《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多面的中共独裁》、《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等“煽动性”文章,“造谣、诽谤”中国政府。刘还在《零八宪章》中提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15]等多项主张,试图“煽动颠覆”中国政府。判决后刘晓波表示将提出上诉[16]。
2010年2月11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刘晓波的上诉,维持对他的原判。[17]刘晓波于2010年5月26日开始,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服刑。同年10月8日,刘晓波在服刑期间获得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1]
[编辑]判决反响
[编辑]中国大陆
2009年12月10日,328名《零八宪章》的起草者和签署人发表声明,表示愿意跟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在《我们愿与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声明说,如果刘晓波被起诉,那么作为《零八宪章》的签署人,每一个人都是案件的组成部分,“对刘晓波的起诉就是将我们每一个人都置于审判席上;如果判处刘晓波先生有罪,也等于判决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罪。我们只有和刘晓波先生共担刑罚”。[18]
2010年1月15日,中共老干部胡绩伟、李普、戴煌、何方发表公开信,信中称对刘晓波被判刑“感到困惑不解”,“刘晓波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主要罪证是提出了‘联邦共和国’的口号。年轻的同志可能不知道,我们这些老同志都记得:‘联邦共和国’的口号是早在中国共产党‘二大’就提出来的,‘七大’党章党纲又重申的正确口号。我们党正是依靠这个正确口号和一系列深得民心的方针政策,才赢得各族人民的支持,从而打败了国民党反对派,一九四九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15日后,20名中共元老,包括前毛泽东秘书李锐、新华社前副社长李普、前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杜导正、著名散文家袁鹰、著名诗人兼评论家邵燕祥、著名律师张思之等联署公开信,要求撤销对刘晓波的一审判决。[22]
[编辑]香港
2009年12月25日,劉曉波一审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时,香港支聯會、四五行動、天安門母親等民運組織成員遊行以示抗議。[23]12月27日,二十多名香港巿民在深圳羅湖橋靜坐聲援劉曉波,其中多人被當局扣查,包括記者。[24]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中也有一個叫做「強烈要求大陸當局立刻釋放劉曉波!」的群組[注 2],至今已經有12000多人加入。《明報》也作出了關於這個群組的報道[25]。
[编辑]国际
劉曉波的庭審以及宣判引來國際社會的矚目,但北京方面拒絕任何其他國家的傳媒以及外交官出席旁觀庭審,并指出“外國外交官會干涉法庭審判”[27]。
刘晓波因發表零八宪章被刑事拘留后,引來某些西方国家對中國政府的強烈不滿,美国国会众议院以410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一项旨呼吁北京当局立刻释放刘晓波的决议案。[28]議長南希·佩洛西發表聲明,呼籲國際社會譴責中國拘捕劉曉波的舉動。[29]美国国务院表示,中国应该立即释放刘晓波,并尊重所有中国公民應俱有国际所公认表达他们意愿的权利。国务院发言人凯利说,自刘晓波被拘捕以来,美国就刘晓波的案件和中方官员已进行了多次交涉。欧盟同样要求中国释放刘晓波,并结束对签署《零八宪章》的其他人员的骚扰和拘留。[30]美國駐華大使館官員里高利·梅表示“美国政府对此深表忧虑。对于发表和平政治言论的人进行迫害,这种做法违背了国际社会公认的人权标准”。
2010年10月25日,人權團體「Freedom Now」發布由15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聯署的公開信,包括前南非大主教屠圖、東帝汶主教卡洛斯、美國前總統卡特、南非前總統德克勒克、伊朗人權運動家艾芭迪、北愛爾蘭社會民主勞工黨前領袖約翰.休姆、達賴喇嘛、愛爾蘭和平運動家瑪麗德.馬圭爾、肯亞環境運動家旺加里.馬塔伊、北愛爾蘭前總理特林布爾、瓜地馬拉原住民運動家莉戈貝塔.曼楚、波蘭前總統華勒沙、羅馬尼亞作家維瑟爾、北愛爾蘭女性和平運動家貝蒂.威廉斯、美國反地雷運動家喬迪.威廉斯。信中向聯合國祕書長潘基文以及G20成員國領袖呼籲,希望他們在G20韓國首爾高峰會期間,向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出釋放劉曉波與解除對劉霞的軟禁,讓她能夠自由通訊。
[编辑]获诺贝尔和平奖
2010年1月19日,國際性作家組織「國際筆會」美國分會提名劉曉波角逐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捷克前总统瓦茨拉夫·哈维尔、达赖喇嘛、南非图图大主教等多名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和其他一些知名人士联名推荐刘晓波为和平奖人选。[38]
2010年10月8日,诺贝尔评审委员会主席托尔比约恩·亚格兰宣布,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以「在中国為基本人權持久以非暴力的奮鬥」为由,向其颁发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1][39]。如果排除达赖喇嘛的国籍争议[40],刘晓波是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注 3]。
[编辑]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新闻稿
“ |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已郑重决定将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刘晓波,以表彰他以非暴力的方式对中国基本人权的保障所做出的不懈奋斗。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一直坚信,人权与和平,二者休戚相关,密不可分。人权乃是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先生在其遗嘱中所希冀的“各国间兄弟情谊”之先决条件。
在过去数十年间,中国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现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数以亿计的中国民众由此摆脱了贫困。与此同时,中国民众参与政治的范围也得到了拓展。 中国与日俱增的国际地位,必须伴随着与时俱进的责任。当下,中国实际上违反了其所签署的有关公民政治权利的多项国际协议,同时也违反了其国内的有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实践层面上,事实证明,这些中国公民本应享受的自由被确定无疑地剥夺了。
二十年以来,刘晓波一直是基本人权在中国实践的代言人。他曾参加了1989年的天安门抗议;他是作为中国人权宣言的《零八宪章》的执笔人——该宪章发表于2008年12月10日,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纪念日。次年,刘晓波便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名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被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刘先生一直明确表示,此审判既违反了中国宪法,也侵犯了基本人权。
此项旨在确立普世人权的中国实践的运动,得到了海内外众多中国人的支持与响应。纵然身陷刑罚,刘晓波已经成为了方兴未艾的中国人权奋斗的标志与丰碑。
| ” |
[编辑]劉曉波在獄中获知得奖
其妻劉霞接受有线电视台记者吕秉权电话访问时心情激动,感谢每位支持刘晓波的人,并希望正在监狱中的丈夫能到挪威领奖。[42]劉曉波在獄中知道自己獲獎,把獎項獻給六四事件的亡靈,並認為應該得獎的是天安門母親。[43]
[编辑]各方反应
聯合國和多個西方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多发表声明,对刘晓波获奖表示祝贺或欢迎。多個人權組織也要求北京當局釋放劉曉波和異見人士。但是金砖四國,東盟,非洲以及阿拉伯世界的官方媒体大多对此事保持沉默。
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引起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应,中国政府聲稱这违背了和平奖的宗旨,是对诺贝尔和平奖的“亵渎”。[44]中共同时加紧了对相关内容的审查和屏蔽[45],也拘捕了一些慶祝劉曉波得獎的人[46],并軟禁劉霞[47]。
刘晓波获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之後,新华网刊登两篇来自挪威的相关报道。10月12日挪威科技大学教授阿努尔夫·科尔斯塔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严厉批评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把今年的和平奖授予刘晓波,说“这是大错特错”,“诺委会这么做居心不良”,其目的是想在中国推行西方价值观和政治制度。[48] 新华网奥斯陆10月16日电,从事特种船舶航运的挪威斯考根公司总裁莫里斯·斯考根12日在挪威有影响力的《晚邮报》发表文章说,从经济发展和中国成为全球伙伴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才应该得到诺贝尔和平奖。[49]
[编辑]获奖专辑报道
[编辑]观点、争议与评价
[编辑]三百年殖民地言论
1988年,香港《解放月報》(现《開放雜誌》)记者采访刘晓波时问道:“那甚麼條件下,中國才有可能實現一個真正的歷史變革呢?”刘晓波回答:“三百年殖民地。香港一百年殖民地變成今天這樣,中國那麼大,當然需要三百年殖民地,才會變成今天香港這樣,三百年夠不夠,我還有懷疑。”他在2006年表示,这句话是「中國的現代化需要經過長期的西化過程方能實現」信念的極端表達,可以公開西化的領域是進步最快的領域,比如源於西方的市場經濟、私有制權和自由貿易使中國經濟進步。虽然这句回答被部分人士用来批判他的“卖国主义”,成为中共对其政治迫害的典型證據,但他并无意收回。[55]这一言论也被中共官方用来批判刘晓波。[56]
[编辑]伊战态度
在美伊关系上,刘晓波支持前美国总统、共和党的小布什的做法,反对2004年总统候选人、民主党的约翰·克里以及法国的反战态度。刘晓波认为由于伊斯兰的恐怖主义与九一一袭击事件,小布什发动的伊拉克战争是应该的,他认为此次战争是中东地区的反恐行动与自由民主的推动。伊战后的大选时,他对伊拉克人“长期被暴政和战争蹂躏”后重建民主表示赞扬,对死于战争和恐怖袭击的伊拉克人和美国士兵表示“不该忘记”。[57][58][59]
[编辑]对阿拉法特的评价
[编辑]我沒有敵人言論
一般視劉曉波為溫和民主派[60]。2009年12月23日,劉曉波在獄中發表文章《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至RFI和《新世紀》,稱其“沒有敵人,也沒有仇恨”,感到檢察官、監獄管教的尊重,稱讚所在監獄的環境與管理,應“善意對待政權的敵意”、“以愛化解恨”,并認為中共“和諧社會”理念是一種進步。[61]該言論在較激進民主派中有一定争议。[62]另一名著名民主运动人士魏京生也對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感到不公,称劉曉波“對政府有更多合作的表態,對其他受苦的反抗者有更多批評”。[60]
就在全球各界看好由中國異議人士劉曉波奪下諾貝爾和平獎寶座之際,包括曾在六四民運期間向毛澤東遺像丟雞蛋而入獄16年的「天安門三君子」之一魯德成,與在六四運動中被流放貴州的袁紅冰等14人,集體發表公開信反對劉曉波取得諾貝爾和平獎。 信中以劉曉波在六四事件後曾公開為中共當局的武力鎮壓進行辯解,去年(2009年)入獄後更曾發表公開信稱讚中國監獄內待遇等對權力屈服的態度與行徑,說明劉曉波並不具備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所應具備的「道德形象」。公開信主要聯絡人許毅,稱「他(劉曉波)的行為是為自己謀名利,在關鍵的時刻表現軟弱,沒有辦法成為楷模」,並表示「若他真的得獎,那真是像吞下一隻蒼蠅這麼噁心。」 [63]
[编辑]其他评价
負責把《零八憲章》翻譯成英文的普林斯頓大學中國問題專家林培瑞称,在自己強烈反對下,憲章刪除了有關批評打壓法輪功的言論,加入了「六四」話題。林培瑞說,劉曉波起初非發起憲章的領袖,但確是憲章重要起草人。他形容憲章運動中的劉曉波“如撲火燈蛾,無懼於赴湯蹈火”。[64]
[编辑]获奖情况
- 1990年获美国《人权观察》颁发的“海尔曼人权奖”。
- 1996年再次获美国《人权观察》颁发的“海尔曼人权奖”。
- 2003年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杰出民主人士奖”。
- 2004年12月21日获得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颁发的2004年度“捍卫言论自由奖”。
- 2004年第九届香港“人权新闻奖优异奖”,获奖文章为《“新闻腐败”不是新闻》,发表于《开放》月刊2004年1月号。
- 2005年第十届香港人权新闻奖大奖,获奖文章为《权贵的天堂 弱者的地狱》,发表于《开放》月刊2004年9月号。
- 2006年第十一届香港人权新闻奖优异奖,获奖文章为《汕尾血案的始末和背景》,发表于《开放》月刊2006年1月号。
- 2009年3月,获得同一个世界电影节的Homo Homini奖,该奖项由People in Need基金会组织设立,用于促进言论自由、民主以及人权。[66]
- 2009年4月,获得美国笔会颁发的2009年度巴巴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写作奖。[67]
- 2010年10月4日获《人权观察》颁发的“艾莉森·黛丝·弗基斯非凡运动奖”。
- 2010年10月7日获得德国笔会赫尔曼-凯斯滕奖。[68]
- 2010年10月8日获得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1][2][69]
[编辑]主要著作
- 《选择的批判——与李泽厚对话》.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7年.
- 《审美与人的自由》.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88年.
- 《形而上学的迷雾》.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9年.
- 《赤身裸体,走向上帝》. 时代文艺出版社. 1989年.
- 《末日幸存者的独白》. 台湾時報出版. 1993年.
- 《中国当代政治与中国知识份子》. 台北唐山出版社. 1990年.
- 《刘晓波刘霞诗选》. 香港夏菲尔国际出版公司. 2000年.
- 用笔名“老侠”与王朔合著. 《美人赠我蒙汗药》. 长江文艺出版社. 2000年.
- 《向良心说谎的民族》. 捷幼出版社. 2002年.
- 《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 劳改基金会. 2005年.
- 《单刃毒剑——中国当代民族主义批判》. 博大出版社. 6月 2006年.
- 《大國沈淪——寫給中國的備忘錄》. 允晨文化. 10月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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